新闻动态

点我发消息 点我发消息

本所动态

《民法典》宣传进企业—暨浙江海通律所党员活动日
发布时间:2020/6/15 15:18:45

 

20205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202111日起施行。

   

   2020615日,在律所主任、党支部书记贺宝健的带领下,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、非党员青年律师一行十一人走进余杭区瓶窑镇、我省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——浙江双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,开展“党员活动日”活动,通过讲座、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《民法典》宣传。浙江双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,董事长胡祖尧先生及双金公司全体中高层领导均出席了本次活动。

 

 

 

首先,贺宝健进行了题为“步入《民法典》时代”的讲座,高屋建瓴地对于《民法典》作了简要的介绍。贺律师表示,民法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,民法兴则市场兴,市场兴则国家兴;《民法典》的制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人的夙愿,对于中国和民营企业而言都具有里程碑意义。贺律师强调,《民法典》对公民而言是一部权利的宣言书、保障书,将有力促进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,有利于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。针对本次《民法典》的亮点,贺律师根据体例对各分编中的亮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阐释。

 

 

随后,党支部委员杨金祥律师结合其个人经验和民营企业具体情况,以案释法,对于《民法典(合同编)》进一步展开了更为深入的讲解。杨律师指出,《民法典》对于合同的成立、效力、履行等方方面面均作出了更为细致、明确的规定,对于企业有着重要影响。据此,杨律师重点讲解了合同编的重要改动,提出了企业应当注意的事项和应对措施。

 

 

与人员认真聆听了讲座。胡祖尧董事长总结道,《民法典》让他深切感受到了“公正”二字,公司和个人都应当认真学习《民法典》、提高法律意识,做到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海通所党员律师和参会群众都感觉过了一个很有意义的党日活动。

 

  

业务部门 - 意见反馈 - 法律法规 - 党的建设 - 联系我们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 西湖区 南山路171号海通楼 | 电话:0571-87020223/87034168 | 传真:0571-87919360 | E-mail:htlaw@mail.hz.zj.cn

©2013 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